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考试包过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考试包过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对方承诺可包过考试并提供内部资料。张某某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后,多次要求提供学习资料遭拒。公司工作人员以'保证金''手续费'等名义要求额外转账,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无办学资质且无法提现款项,遂报警处理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培训效果骗取钱财,被申请人称系正常教育培训服务并要求退还部分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双方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数据,发现公司存在多次诱导转账行为。被申请人未能提交有效培训服务证据,申请人提供的跨境资金流动记录佐证了诈骗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教育培训领域虚假承诺,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全额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