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培训骗局张某某3.5万元被骗
【标题】虚假培训骗局张某某3.5万元被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兼职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遭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教育辅导兼职岗位。面试时,该公司HR李某某以'特殊培训'为由要求张某某支付3.5万元保证金,并承诺通过贷款审批可获得高薪。张某某按指示在微信中提供身份证照片及验证码,后被要求点击不明链接填写个人信息。直至6月,张某某发现所谓'培训'实为诈骗,资金流向显示款项转入个人账户,监控视频显示李某某曾多次线下接触张某某。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骗取保证金,公司则称该岗位系第三方合作项目,且已通过贷款审批程序,要求张某某自行承担后果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贷款审批截图、监控视频及资金流向明细。公司仅提供内部招聘记录,未能证明第三方合作真实性。仲裁员结合证据链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支付利息,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刑事诉讼法》第50条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求职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保证金''特殊培训'等话术。涉及转账需确认收款账户性质,保存聊天记录及资金流向证据。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并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