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政府诱导转账家政服务诈骗案
【标题】冒充政府诱导转账家政服务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家政服务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遭遇诈骗要求退款,公司否认相关指控。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家政服务APP预约保洁服务。客服以'政府补贴审核'为由,要求其通过QQ联系'工作人员'进行退款操作,声称需脱离平台交易避免信息泄露。张某某按指示向第三方支付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APP已下架且无法联系到所谓政府人员,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合作背景,通过虚假平台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用户自行操作第三方支付,且未签订合同协议,不承担退款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委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APP截图、QQ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证明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交易行为。公司仅出示平台注册资料,未能说明第三方支付流程合法性。仲裁员结合APP下架时间及聊天记录中'政府工作人员'身份造假情节进行综合认定。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政府合作资质、利用虚假平台诱导用户脱离正规交易渠道的行为,裁决公司退还服务费用并赔偿合理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对虚假宣传的惩罚性赔偿条款,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对商业欺诈的规制。
【分析启示】消费者应核实平台资质及客服身份,警惕所谓'政府补贴'等话术陷阱。遭遇诱导脱离平台交易时,应及时保留证据并通过官方渠道维权,避免向第三方支付账户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