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抽奖中奖后遭征信修复骗局
【标题】街头抽奖中奖后遭征信修复骗局
【基本信息】张某某(72岁)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步行街参与商家举办的抽奖活动,获得'中奖通知'后被引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信用修复通'APP。该APP以可快速提升征信评分、解除贷款限制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期间冒充央行客服人员要求脱离平台交易,称需私下转账才能办理业务。后张某某发现该APP已被下架,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征信中心人员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活动系正常商业行为,APP已注销且未参与资金流转。争议焦点在于:1.公司是否存在冒充身份诈骗行为;2.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3.张某某转账行为是否属于自愿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发现抽奖活动无正规资质且存在诱导下载行为。通过技术鉴定确认APP运营主体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提取到客服冒用央行名义的对话记录。公司仅提供活动合作协议,未举证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与聊天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冒充征信机构实施诈骗的行为,要求其返还全部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1.《刑法》第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2.《民法典》第1165条: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需承担退一赔三责任。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街头抽奖陷阱,应核实所谓'征信修复'资质。第三方支付平台需强化对异常交易的审查义务。企业不得利用虚假宣传诱导用户脱离正规金融渠道交易,本案中APP被下架、账号被封停的事实可作为认定非法经营的重要依据。维权时应保留监控视频、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