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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求职遭虚假APP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学生求职遭虚假APP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求职被骗遭遇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维修岗位,入职后被要求下载'某某服务'虚假APP。公司管理人员以'生活服务保证金'为由,通过APP冒充公检法人员要求提供支付宝验证码,声称需立即退款理赔。张某某在未核实情况时连续三次输入验证码,导致约3.5万元转入公司账户。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经营资质,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虚假APP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验证码导致损失,且已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服务对接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支付宝转账记录、APP注册信息及聊天记录。公司未能出示服务合同及退款依据,张某某提交了转账凭证和APP界面截图。仲裁员就'冒充公检法人员'的通讯内容进行证据比对,确认存在诱导性话术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其余损失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警惕'保证金'等名目,核实企业资质后再进行资金操作。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需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完整证据链。对于虚假APP的识别需提高安全意识,避免泄露支付密码和验证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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