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遇虚假招聘平台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假招聘平台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假兼职招聘诈骗,张某某通过电信电话场景被诱导参与境外高薪工作,最终发现系虚假平台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高薪境外兼职'广告,对方通过电信电话场景承诺日薪200美元并提供境外工作机会。在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后,张某某被引导至某虚假投资平台,按指示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系虚构,且所谓境外工作实际为诈骗话术,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申请人虚构境外工作机会实施诈骗,要求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损失;被申请人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联系诈骗分子,平台信息无法调取证明其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招聘平台对话记录、转账凭证及虚假平台网站截图;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平台真实性,亦未说明资金跨境流转的合法性。庭审中,被申请人承认未核实平台资质即发布招聘信息。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存在明显过错,判决退还张某某转账款项并赔偿合理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分析启示】企业应严格审查合作平台资质,防范虚假招聘信息;求职者需警惕高薪诱惑,核实平台信息并保留证据。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