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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兼职被骗3.5万元要求追责

【标题】大学生兼职被骗3.5万元要求追责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在线生活服务平台运营,案由涉及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旅游出行优惠活动'宣传,对方要求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APP办理'贷款审批通过'手续。在客服引导下,张某某通过网贷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先后支付约3.5万元所谓'保证金'和'手续费'。后发现该APP为虚假平台,所谓旅游服务系虚构事实,且存在身份冒充行为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旅游项目、冒充客服实施诈骗;被申请人称仅提供技术平台,实际操作由第三方完成,且申请人未核实资质即主动转账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双方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确认公司工作人员使用伪造资质在社交平台推广虚假旅游服务。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第三方独立操作,且承认APP运营与公司存在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支付法定利息,认定存在虚构事实和身份冒充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2条欺诈民事责任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虚假宣传赔偿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兼职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所谓'贷款审批'骗局。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案,跨境转账需注意资金安全。平台方应完善用户身份验证机制,避免成为诈骗工具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