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投资老师诈骗3.5万元胜诉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投资老师诈骗3.5万元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后因涉嫌网络诈骗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起诉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李某以专业投资老师身份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拟币投资项目,声称可获取高额收益。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张某某分三次缴纳约3.5万元'保证金'。后发现李某实际为职业骗子,资金已转入虚拟币交易渠道无法追回,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投资老师骗取款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平台方未尽审核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交易行为属用户自主操作,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虚拟币交易截图。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协议,否认交易关联性。经调查发现李某账号存在多起类似诈骗行为,平台未建立有效身份核查机制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虚构投资身份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验证,发现异常交易及时警示。投资者需警惕'投资老师'诱导,避免将资金转入非正规金融渠道。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报警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