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老师扫码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老师扫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组织网络借贷诈骗活动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冒充投资老师的王某,被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借贷APP。王某以'资金垫付'为名要求扫码转账约3.5万元,后以'多级拆分'名义分三次返还小额利息。张某某发现异常后要求线下交易,被要求脱离平台操作,最终资金无法提现。期间王某通过电信网络手段伪造公检法文件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借贷关系。争议焦点在于王某是否构成职业诈骗及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用户举报材料。公司仅提供部分合同文本,未能说明资金流向。电子数据固定后,仲裁委确认王某使用公司系统实施诈骗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本金约2.8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借贷需警惕'先返小利'话术,建议保存银行流水及二维码交易记录。平台方应加强实名认证,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固定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