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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客服以公共服务为名骗老人3.5万

【标题】冒充客服以公共服务为名骗老人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接到冒充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电话,陷入虚拟币诈骗纠纷。案件涉及电信网络诈骗及精准信息欺诈,争议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电话,称其社保账户异常需通过虚拟币转账处理。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张某某因对公共服务流程不了解,且被所谓'专业客服'说服,最终被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履约能力瑕疵且电话记录可证明诈骗行为;公司辩称仅提供客服服务,未参与资金拆分及虚拟币转账操作,且无法核实具体经办人身份。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通话记录及转账凭证,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通过分析资金流向及通话内容,认定公司存在未尽核实义务的过错,且虚拟币转账行为与虚构的公共服务办理场景存在直接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对员工职务行为存在管理责任的,应承担相应赔偿义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公共服务'名义的精准诈骗,尤其老年人应核实官方渠道。企业需完善客服身份验证机制,防范被用于诈骗的法律风险。维权时应同步保存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对方身份信息。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