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虚假APP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虚假APP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纠纷引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部门领导的李某。李某以能办理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其提供的虚假APP,谎称需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通过虚拟币转账后,发现APP无法使用且对方失联,遂向平台所属公司主张连带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平台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发生;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无法核实用户身份真实性,且转账系个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公司仅出示平台注册协议。经审查,APP域名与公司关联度存疑,资金流向显示异常跨境转账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对平台用户资质审核不力的过错,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认证,警惕虚假身份诈骗。用户应核实所谓‘公职人员’资质,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及时报警并保留虚拟币交易记录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