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误信冒充领导诈骗虚拟币遭损失
【标题】员工误信冒充领导诈骗虚拟币遭损失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因婚恋交友场景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添加自称公司董事长李某的陌生账号,对方以婚恋名义建立信任后,假借项目退款为由要求转账虚拟币。张某某未核实身份即按指示操作,通过短信链接转入约3.5万元虚拟币,后发现被骗。涉案QQ账号于2024年7月被平台封停,但公司未及时冻结相关资金账户。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尽监管责任导致资金损失,公司辩称无法核实转账真实性且已配合封停账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员工提交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虚拟币平台交易记录。公司承认账号实为外部人员冒用,但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委采纳电子证据真实性鉴定意见,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员工因未核实转账用途承担30%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员工通讯账号管理,警惕婚恋场景下的身份冒充风险。员工需提高警惕,核实转账指令真实性,保留电子证据原始载体。针对虚拟币等新型支付方式,建议建立双人复核制度防范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