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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扫码缴费遭培训贷诈骗案

【标题】老年人扫码缴费遭培训贷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老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兼职为名实施培训贷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广告,通过二维码联系所谓招聘人员。对方以需先缴纳培训费为由,要求其通过二维码转账约3.5万元。转账后,公司人员以'办理入职手续'为名要求开启屏幕共享权限,后通过关联账户快速转移资金。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但公司已注销账户且无实际经营地址。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要求转账,且已提供兼职机会,不存在违约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电商平台广告截图、二维码收款记录、聊天记录及培训材料。公司仅提供虚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法证明实际履约能力。仲裁庭结合资金转移痕迹及聊天记录中明显违规操作,认定公司存在重大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违法所得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

【分析启示】求职者需核实企业资质及招聘信息真实性,警惕以培训为名的变相借贷陷阱。涉及大额转账时应优先选择银行账户,避免使用二维码等非正规支付方式。老年人群体更需加强防诈意识,发现异常应立即中断交易并保留证据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