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专员冒充骗取培训退费
【标题】贷款专员冒充骗取培训退费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退费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对方谎称可协助其贷款审批通过,要求先缴纳3000元培训费。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虚拟币通道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并无贷款资质且未提供任何合同协议,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回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联系且未签订合同,否认存在诈骗行为,但承认曾与张某某有过微信沟通。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对方要求屏幕共享的截图证据。公司虽否认诈骗,但无法解释为何使用虚假资质诱导转账。仲裁委认定其存在虚构贷款审批通过的欺诈行为,且资金流向异常。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退还张某某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因诈骗产生的合理损失。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核实贷款机构资质,警惕以'培训退费'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法。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业务,对要求屏幕共享或虚拟币转账的异常操作保持高度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