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投资理财被骗提现受阻
【标题】待业人员投资理财被骗提现受阻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电信网络实施诈骗,案由涉及网络投资理财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收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私信,对方以高额返利为诱饵推荐'稳赚理财'项目。张某某按指示向涉案APP账户充值约3.5万元后,发现无法提现且APP已下架,遂报警。诈骗分子通过伪造公司文件和冒充婚恋对象方式获取信任,要求其通过扫码支付方式完成缴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冒用名义的诈骗行为与企业无关。双方对转账凭证是否能证明公司责任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与客服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下架通知。公司承认曾与第三方合作推广理财项目,但否认直接参与诈骗。仲裁员结合平台备案信息及资金流向认定存在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30日内返还张某某投资款项2.8万元,对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核实平台资质,保存转账记录和聊天证据。企业应加强合作方审查,避免因第三方行为承担连带责任。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