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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虚构培训骗局学员索赔成功

【标题】某科技公司虚构培训骗局学员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加入某科技公司投资群,被冒充投资老师的客服人员诱导参与价值8万元的高价培训课程。培训期间,对方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验证码及网贷提现后的转账记录,声称可协助办理培训退费。张某某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后,发现该公司通过资金多级拆分方式转移款项,且无法联系到企业主,遂向仲裁委申请退款理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还费用;公司辩称培训服务已实际提供,且要求验证码属于正常风控流程,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社交平台聊天记录、短信截图、网贷提现凭证及转账流水进行审理。公司未能出示培训服务实际履行证据,且承认通过招聘求职场景获取用户信息后实施资金拆分操作。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在教育培训过程中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且通过社交平台冒充专业人士诱导受害人提供敏感信息,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损失。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社交平台高回报投资宣传,核实企业资质及人员身份。签订协议时需明确退费条款,避免泄露验证码等敏感信息。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保存证据并通过正规渠道维权。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