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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遭遇退款骗局索偿被支持

【标题】求职者遭遇退款骗局索偿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应聘客服岗位,后遭遇电信诈骗,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至可疑账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工作。入职第三日,其收到自称公司财务部的短信,称因系统升级需缴纳保证金。对方通过支付宝提供所谓'官方账户',并伪造内部通知文件。张某某按指示转账后,发现该账户并非公司备案账户,且对方要求提供支付密码和验证码。经查询监控视频,发现该账户长期用于诈骗活动,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求职者主张公司未核实收款账户真实性导致被骗,要求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转账系员工个人行为,且已履行入职培训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短信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公司虽提供培训记录,但无法证明已明确告知账户核实流程。仲裁委采纳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记录和警方出具的账户异常报告,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在10日内返还全部被骗款项,并赔偿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资金账户双重验证机制,员工发现异常转账应立即停止并保留证据。本案中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人员和客服双重身份,凸显了招聘场景中身份核实的重要性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