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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遭虚假招聘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虚假招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通过短信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薪境外兼职为由诱骗,后因涉嫌诈骗被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陌生短信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有高薪境外兼职机会,承诺日薪200元且提供购物返利。对方要求下载指定APP注册,声称需先提现500元作为押金。张某某按指示操作,通过网贷提现3.5万元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APP系虚假平台,公司成员以'培训费'名义要求继续转账被拒,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劳动者主张公司虚构境外工作机会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正常兼职合作,资金流向为双方自愿交易,否认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委依职权调取APP注册记录与资金流水,确认张某某通过短信链接进入虚假招聘平台。公司未能出示劳动合同及工作安排证明,劳动者提交的APP截图显示平台未取得网络经营许可证。庭审中公司承认部分成员曾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但坚称系业务员个人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用工主体、伪造工作信息行为,但因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协议,酌情支持其主张部分款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义务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招聘信息,警惕'高薪''押金'等话术。网络兼职需确认平台资质,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用人单位不得虚构用工主体或伪造工作内容,否则需承担民事及刑事责任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