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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贷骗局冒充政府人员诱导转账

【标题】培训贷骗局冒充政府人员诱导转账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虚假招聘及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求职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政府培训贷项目'为名招募兼职。对方自称是财政局工作人员,承诺日薪500元并提供'零风险高收益'理财机会。张某某扫描对方提供的二维码转账约3.5万元后,被要求通过微信私下转账完成后续'培训费',期间多次以'保证金'、'税费'等名义催促转账。后该公司APP被下架,张某某发现其所谓'政府合作项目'系虚构,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及利息;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民事合同关系,且已安排财务人员完成'项目对接',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了电商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发现公司注册地与宣称的政府合作单位无关联。公司虽提交了所谓'培训协议',但关键签字页缺失且未加盖公章。庭审中公司财务人员承认曾协助转移资金但称'系工作流程',其解释与证据显示的频繁转账请求存在矛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本金,对剩余款项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举证责任原则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政府合作''培训贷'等话术陷阱,核实企业资质时需查验营业执照与办公地址一致性。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电商平台有义务对可疑招聘行为进行预警。本案中公司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但被害人未充分举证资金使用明细导致部分败诉。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