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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线下投资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遇线下投资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应聘高薪境外兼职工作陷入网络借贷诈骗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境外高薪兼职'岗位,面试后被推荐参与某网络借贷平台的投资项目。对方以'投资老师'身份指导操作,承诺高收益低风险,诱导张某某通过线下方式将3.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初期获返2000元小额收益后,对方以'系统升级需追加投资'为由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完成转账。6月发现平台异常后报警,但资金已被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尽到基本提示义务,认为张某某未核实交易对象身份应自行承担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平台异常截图,公司仅提供招聘广告截图。仲裁委重点审查了转账与诈骗行为的因果关系,并认定公司存在诱导脱离正规平台交易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5万元投资款,剩余部分因张某某未充分核实交易风险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2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

【分析启示】网络兼职需警惕高收益承诺,遇线下交易应核实资质。建议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及时通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机制维权,避免与诈骗分子直接资金往来。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