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政府人员诱导缴纳培训费被诈骗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诱导缴纳培训费被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及虚假兼职招聘信息与培训贷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群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工作,对方自称是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以办理养老医保补贴为由要求缴纳3000元培训费。张某某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实为个体经营者冒充政府人员,且该公司未在医疗养老领域注册资质。期间对方以征信修复为噱头诱导网贷提现,后通过伪造文件要求继续转账,最终导致资金损失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冒充政府人员实施培训贷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张某某自愿签署电子协议,且部分款项用于所谓'培训材料',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完整证据链,张某某提供QQ聊天记录截图、网贷提现凭证及转账记录,公司仅出示伪造的政府文件模板。经质证,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政务系统截图伪造身份,且存在'先返小利'诱导话术。仲裁委认定证据链存在重大瑕疵但部分事实可佐证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培训费,对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虚假宣传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医疗养老领域新型骗局,保存电子证据需注意完整性。劳动者应核实招聘资质,避免向非正规渠道缴纳培训费。对'征信修复''政府补贴'等话术保持警觉,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