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女子冒充贷款专员骗取3.5万元

婚恋平台女子冒充贷款专员骗取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女子冒充贷款专员骗取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女子,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参与诈骗活动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添加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女子微信。对方以'消灾解难'为由,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贷款APP,要求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线下转账至对公账户后,对方以'系统升级'等借口多次要求追加资金,最终账户被冻结导致资金无法追回。期间嫌疑人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和工作证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公司仅提供技术平台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及APP后台数据,确认资金流向异常。鉴定机构证实APP为非法贷款平台,嫌疑人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用途及用户自主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2.8万元本金及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贷款专员'骗局,保存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企业若明知或应知平台用于诈骗仍提供技术支持,需承担连带责任。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启动紧急止付程序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