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婚恋平台被冒充公职人员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平台被冒充公职人员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产生纠纷,案由涉及婚恋场景下的身份冒充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单位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办理教育培训退费需缴纳'安全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李某身份造假,且该公司未实际提供任何培训服务,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回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转账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张某某存在真实业务往来,否认诈骗指控,认为转账行为系双方自愿民事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委要求双方提交转账凭证及平台信息。张某某提供支付宝转账记录、银行流水及婚恋平台聊天记录截图,证明李某使用虚假身份诱导转账。公司未能出示培训合同或服务协议,且平台信息显示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收款方需承担连带责任,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73条民事欺诈处理原则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身份伪造规制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安全账户'套路,建议留存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平台应加强实名认证,企业收款需核实付款人身份真实性,避免卷入诈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