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婚恋平台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
【标题】老年人婚恋平台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72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婚恋交友APP,涉事平台为虚构的司法辅助服务系统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APP结识自称'刑侦支队李警官'的男子。对方称其银行账户出现异常,需缴纳3.5万元'保证金'至虚拟币账户以解除限制。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平台内置支付功能向指定虚拟币地址转账,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遂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资金流向与公司无关,质疑APP截图证据有效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确认平台存在伪造司法标识行为。公司虽否认诈骗,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采纳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界面截图作为电子证据,认定存在诱导性交易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剩余款项因虚拟币属性难以追索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伪装司法机关的新型诈骗手段,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虚拟币交易需谨慎,建议通过正规司法渠道处理账户异常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