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租客遭科技公司诈骗3.5万元未履约

租客遭科技公司诈骗3.5万元未履约

【标题】租客遭科技公司诈骗3.5万元未履约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租房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朋友介绍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某处租赁商铺,签订合同约定租金3.5万元。公司要求先支付押金及装修费共计5万元,张某某通过网贷提现后转账。此后公司多次要求额外费用,但始终未提供房源信息。张某某发现公司账户频繁异常转账,且员工对外声称资金已转走,遂投诉至劳动监察部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租房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称系正常租赁关系,认为张某某未按合同支付剩余租金构成违约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显示资金经多级拆分转入个人账户,结合张某某提供的通话记录中公司员工承认无实际房源,认定存在欺诈行为。公司未能出示租赁合同原件及房源证明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民事行为

【分析启示】警惕线下租赁中资金异常转移陷阱,保留转账凭证和沟通记录。企业虚构履约能力骗取财物构成诈骗,应及时报警追缴违法所得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