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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费转入虚拟币平台遭诈骗

【标题】家政服务费转入虚拟币平台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家政服务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诈骗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预约家政服务,对方要求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虚拟币账户转账3.5万元作为服务费。张某某按指示完成转账后,发现平台无法正常登录且联系不上该公司工作人员,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该公司实际为无资质的个体经营者,其注册的客服电话无法接通,平台页面显示为境外服务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平台实施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系正常交易,称虚拟币通道为行业惯例,且已按约定提供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记录及平台网址截屏。公司承认收到款项但称已转给上游服务商,却无法提供服务履行证据。仲裁员实地核查发现该公司注册地址为空置,且其所谓平台服务器无法溯源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通过虚构平台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服务费用并追缴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警惕以虚拟币转账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务必核实平台资质及资金流向。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索损失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