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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被冒充领导骗培训贷

【标题】待业人员被冒充领导骗培训贷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失业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后陷入培训贷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招聘信息,通过私信联系后被对方以'公司高管'身份诱导下载虚假培训APP。在签订格式合同后,张某某分三次向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用于'技能培训保证金'。公司声称资金用于第三方平台合作,但始终未提供实际培训服务,且多次拒绝退款。张某某发现该APP无法提现后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贷项目骗取钱财,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公司称已按合同约定将费用转付至合作机构,且张某某未实际接受培训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合同文本。公司虽提供内部财务记录,但无法说明资金流向第三方的具体依据。仲裁员要求公司提供培训服务证据及合作机构信息,公司未能举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培训费用约3.5万元,并赔偿张某某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以虚假陈述订立合同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招聘方资质,警惕'培训贷'等新型诈骗手段。签订合同前务必确认对方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发现异常应立即保存证据并报警。对公账户转账虽具形式合规性,但需结合实质交易判断合法性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