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者被科技公司诈骗3.5万元
【标题】个体经营者被科技公司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个体经营者,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为名实施诈骗,张某某通过QQ联系后被要求转账至安全账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搜索群发现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快速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对方以需缴纳培训费为由引导其添加客服经理李某某为好友。李某某通过视频通话展示伪造的证书样本,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并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承诺3日内寄送证书。张某某分三次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公司已注销账户且无法联系,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正规教育培训业务,转账行为属正常合同履行。双方对款项性质及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重点审查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通话录音等电子数据。公司虽提交了部分培训课程资料,但无法说明资金使用去向。仲裁员现场演示二维码收款记录,确认资金在48小时内被分拆至多个关联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伪造资质、虚构培训项目、诱导提供个人信息等手段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全部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安全账户'等新型诈骗手段,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资质证书。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冻结相关账户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