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银行诈骗待业者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银行诈骗待业者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李某,后被要求缴纳所谓保证金遭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婚恋App上与自称某银行客服的李某添加QQ好友。对方以核查征信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分三次完成转账后,发现李某身份异常遂报警。警方调取平台及支付记录显示,李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多次实施诈骗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受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媒介,交易全程通过第三方完成,不构成共同侵权。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QQ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平台用户注册信息,发现李某在平台注册时提供的银行工作证明系伪造。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张某某提交的短信截图显示平台客服曾多次引导用户进行非必要转账操作。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审核责任,需向张某某赔偿被骗金额的70%即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安机关追缴。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经营者未尽资质审核义务导致用户受损,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与资质核查,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轻信'征信问题'等话术。遭遇精准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电子数据并报警,维权时注意区分平台责任与个人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