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遭精准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财务人员遭精准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因网络精准诈骗导致个人财产损失约3.5万元,案件发生于2024年某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公司内部生活服务平台结识自称从事高端旅游业务的'李女士',对方以投资海外旅游项目为由,通过电话诱导其使用信用卡支付3.5万元。后'李女士'以需脱离平台交易为借口,要求通过个人账户转账,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完成支付。半年后发现系精准诈骗,公司APP已因涉嫌违规被下架,无法提供交易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平台存在安全漏洞导致被骗,要求公司全额赔偿;公司称已履行平台监管义务,且交易涉及个人账户,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通讯记录与资金流水,公司对张某某提供的电子数据真实性提出质疑。经第三方机构电子数据固定后,确认张某某通过公司推荐的APP与诈骗分子建立联系,公司客服曾多次提醒警惕陌生投资邀约。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利息,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责任条款;《电子签名法》第16条电子数据真实性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企业应强化平台交易监管,员工需核实交易对象资质。遭遇精准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避免因脱离平台交易扩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