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婚恋平台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案
【标题】学生婚恋平台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用户,因网络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公职人员的李某。对方以'中奖需核实身份'为由,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并提供银行流水。在李某伪造的'公安系统'界面引导下,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虚拟币,后发现李某实为诈骗分子。平台虽未直接参与诈骗,但未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导致用户信息泄露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发生;平台辩称无法核实用户身份真实性,且转账账户非平台开设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公示信息;平台承认用户注册信息真实但否认存在过错。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平台风控措施及用户操作流程,认定平台存在信息安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返还约2.45万元虚拟币价值,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结合平台未履行身份核验义务的过错认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用户需警惕'中奖'等话术诱导。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证据链证明平台存在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