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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遭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维权难

【标题】老人遭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维权难

【基本信息】本案系一起诈骗纠纷案,受害者为68岁老人张某某,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网络借贷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陌生电话,对方以可办理大额贷款为由要求其先缴纳手续费。张某某通过银行卡向对方提供的虚拟币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对方失联。张某某提供的网站截图显示该平台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但实际交易未通过正规金融渠道进行,且公司无法证明其具备相应贷款办理资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咨询,但未提供任何服务协议或履约能力证明。双方对交易是否属于合法借贷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业务资质文件及交易明细,公司仅提交了格式化的网站截图。张某某出示了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宣传页面,证明对方通过虚构身份实施诈骗。公司未能说明虚拟币通道与贷款业务的关联性,也未提供任何履约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资质、脱离监管平台操作的违法行为,但因虚拟币交易涉及第三方,故对追回金额酌情认定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处理条款,结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建议老年人办理金融业务时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转账并报警。对于要求私下操作的贷款业务要保持警惕,注意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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