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假平台骗3.5万要求退款遭拒被判赔
【标题】张某某被假平台骗3.5万要求退款遭拒被判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服务产生纠纷,公司涉嫌虚构事实骗取用户钱财。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教育顾问的李某,对方以'考试包过'为诱饵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培训课程。张某某在未核实资质情况下,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该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办学资质,且李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要求提供银行卡信息,张某某因未及时报案导致无法启动紧急止付程序,遂向仲裁委申请退款并索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办学资质、冒充金融机构人员骗取个人信息及钱财;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服务,且已提供部分培训内容,应按比例退款。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报案回执,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培训服务证据。经质证,李某冒充银行人员的通话录音及虚假平台宣传资料被认定为关键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及《民法典》第175条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婚恋平台诱导的虚假教育培训陷阱,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机构资质。遭遇诈骗时应及时报警并保存银行流水等证据,避免因错过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