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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遭遇培训退费诈骗3.5万元案

【标题】求职者遭遇培训退费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退费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诈骗,公司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短信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李某某,对方以'培训退费'为由要求其先垫付3.5万元课程费用。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通过信用卡支付完成转账。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教育培训资质,李某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多次通过短信诱导转账,资金流向显示被转至个人账户用于偿还债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培训协议,且已提供课程服务。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及公司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及监控视频,确认张某某通过短信与李某某沟通全程未核实其身份。公司未能提供培训协议原件及课程服务证明,经质证确认其虚构公司业务背景。仲裁员依据《刑法》第266条认定存在诈骗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3.5万元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2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培训退费'等话术陷阱。企业主需规范招聘流程,避免因虚假身份导致法律风险。本案中监控视频与资金流向成为关键证据,印证了诈骗行为的实施路径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