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老人被假投资老师骗3.5万元

老人被假投资老师骗3.5万元

【标题】老人被假投资老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65岁退休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因对方涉嫌虚构旅游投资项目并实施诈骗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科技公司投资顾问的陌生电话,对方以'高端旅游投资项目'为名推荐课程,声称可获取高额回报。通过微信二维码收款方式,张某某分三次支付共计约3.5万元培训费。后发现该公司实际并无旅游投资资质,且资金经多级账户拆分后转入境外,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但无法提供有效服务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旅游投资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则称系正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称资金已用于项目运作,且已通过多层账户拆分完成合规流转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留存的全部通话记录与微信支付凭证,要求公司提供服务合同与资金流向说明。公司仅提交了格式化协议文本,未完整披露资金使用明细。鉴定机构确认二维码收款记录与虚假投资项目存在直接关联,且资金在72小时内通过8个账户完成跨境转移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通过虚构旅游投资项目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支出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投资老师'类诈骗,应留存通话录音、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企业使用二维码收款需确保业务真实性,资金多级拆分可能构成洗钱风险。维权时应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与仲裁机构主张权利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