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兼职诈骗老人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兼职诈骗老人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68岁退休老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婚恋交友平台名义招聘为兼职顾问,因入职缴费及后续资金往来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平台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微信,对方称可提供养老机构兼职机会。张某某按指示向指定银行卡转账1.2万元入职费,后以'项目提成'名义多次扫码支付合计约3.5万元。实际工作期间,该公司仅安排其在境外网站填写虚假信息,未提供任何实质服务。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无实体办公场所且资金流向异常后,向平台投诉未果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养老机构合作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被申请人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申请人提交网站截图、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显示公司多次使用'医疗养老项目'话术诱导付款。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合作协议及服务证明,仅以'平台审核流程'为由抗辩。仲裁员重点审查资金跨境流转痕迹及服务虚无性
【仲裁结果】裁决认定被申请人通过婚恋平台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实施诈骗,责令返还全部费用并支付维权开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骗取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
【分析启示】老年群体易成为网络诈骗目标,应警惕'兼职养老'等新型骗局。建议通过正规招聘平台求职,所有缴费需通过官方渠道进行,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发现资金异常跨境流动应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