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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婚恋平台遭遇精准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老年人婚恋平台遭遇精准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退费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公检法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办理其缴纳的教育培训退费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APP截图确认信息,并扫描二维码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被骗遂报警,但因未及时保留转账凭证导致证据链不完整。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精准诈骗,要求追缴全部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未参与资金流转,且张某某存在操作失误。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二维码收款截图及教育培训合同,公司仅提供平台服务协议。仲裁员结合APP内异常操作记录及资金流向,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营销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培训费本金约3.5万元,驳回其利息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婚恋平台诱导性营销,遇要求转账至安全账户时应立即终止操作。建议平台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应保留所有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发现诈骗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