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虚假APP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APP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电信网络诈骗产生纠纷,案由涉及投资理财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陌生短信链接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投资APP。客服自称是政府工作人员,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其缴纳3.5万元入金费。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完成支付后,对方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随后失联。资金流向显示款项转入第三方账户,未见公司账户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虚假APP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资金流转,且无法核实用户是否主动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微信转账凭证及APP界面证据。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提供反证。仲裁委要求补充资金流向详细证据,张某某未能提供完整银行流水导致证据链存在瑕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诱导投资行为,但因证据链不完整,仅支持部分退款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保存完整转账记录与沟通证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仅凭单方面陈述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