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链接诱导投资诈骗案:冒充老师要求验证码被识破
【标题】短信链接诱导投资诈骗案:冒充老师要求验证码被识破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居民,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注册地在外地的网络平台公司。本案系因张某某在公共服务办理场景中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办理社保业务时收到自称'投资指导中心'的短信,链接至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APP。该平台工作人员冒充专业投资老师,以'高收益低风险'为噱头诱导张某某投资。期间多次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并引导其通过微信转账操作。张某某按指示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APP已下架且无法提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投资项目、伪造身份骗取钱财的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本金。被申请人辩称平台系正常金融业务,转账行为系用户自主操作,且已提供转账凭证证明资金流向。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手机短信记录、微信转账凭证、APP下架通知等证据。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平台资质及资金托管情况。仲裁委组织双方质证,确认涉案APP确系被监管部门认定为诈骗平台。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投资场景、诱导用户脱离正规金融平台交易的违法行为,裁决其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关于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要求,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高收益低风险'投资陷阱,办理公共服务时应核验官方渠道。遭遇要求脱离平台交易、频繁索取验证码等情况,应立即终止操作并保存证据报案。企业应加强资质审核,避免为诈骗平台提供技术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