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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对象冒充家政服务骗取3.5万元仲裁案

【标题】婚恋对象冒充家政服务骗取3.5万元仲裁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家政服务产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网站结识自称从事家政服务的李某某。对方以需缴纳服务保证金为由,通过QQ要求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转账后李某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实际从事网络刷单业务,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婚恋关系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民事合同纠纷,称已按约定提供服务且转账系自愿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工作群聊天记录,称已安排人员办理服务手续。仲裁委认为证据链存在重大瑕疵,但部分转账凭证显示资金流向异常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利用婚恋关系诱导转账的过错,判令返还张某某2.8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网络婚恋需谨慎核实身份,遇资金往来应留存完整证据。企业不得利用虚假身份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劳动者发现异常应及时报警并保留通信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