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转账被骗账户被冻结维权难
【标题】求职者转账被骗账户被冻结维权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为涉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境外兼职招聘信息,经电信电话联系后被财务人员以'投资导师'身份诱导。对方谎称需缴纳培训保证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为虚假网站,且所谓境外工作实为诈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未及时冻结账户导致资金损失扩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境外工作机会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系个人投资行为且已将款项转至第三方平台,与公司无直接关联。双方对电子证据真实性及转账性质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第三方支付凭证及聊天记录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转账记录。经司法鉴定确认聊天记录真实性后,仲裁委要求公司就平台资质及资金用途作出说明,但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无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诱导转账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部分责任归咎于其自身。裁决公司返还70%款项即2.45万元,其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虚假投资宣传的规制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招聘信息真实性,对要求预付款项的兼职保持警惕。遭遇诈骗时应及时报警并申请冻结涉案账户,保留电子证据需注意取证程序合法性。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劳动者进行非必要转账,否则可能构成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