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虚构境外兼职诈骗员工3.5万元被判赔偿
【标题】某科技公司虚构境外兼职诈骗员工3.5万元被判赔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公司虚构境外高薪兼职项目被骗约3.5万元,引发劳动争议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境外数据录入'兼职工作,公司以日薪800元为诱饵要求其通过QQ私下转账至指定对公账户。张某某按指示完成3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工作实为虚构,公司提供的收款账户系第三方控制,且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导致无法追查资金流向。公司随后封停相关QQ账号,拒绝退还费用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境外工作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未收到款项,转账凭证无法证明资金去向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QQ聊天记录及招聘信息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考勤记录。经审查电子数据完整性,认定QQ聊天记录存在连续性且未被篡改,公司未能证明其主张,仲裁庭采信申请人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约3.5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举证责任原则,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高薪境外兼职'等异常招聘信息,核实企业资质及资金账户真实性。企业不得利用虚假信息诱导劳动者脱离正规交易渠道,劳动者应注意保留转账凭证及通讯记录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