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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冒充政府骗兼职者3.5万元

【标题】企业主冒充政府骗兼职者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人员,被公司以虚假政府项目为由收取费用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政府补贴申报'兼职信息,对方称需先缴纳3.5万元保证金。通过电信电话联系后,企业主王某以'财政局工作人员'身份要求其通过信用卡支付至指定账户。张某某按指示转账后,对方以'资料审核'为由要求继续支付,后失联。张某某留存网站截图、转账凭证及通话录音等电子数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商业合作需先付款,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电商平台招聘页面截图、信用卡交易记录及与王某的通话录音;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无法说明项目真实性。仲裁委认定电子数据构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3.5万元保证金并赔偿维权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实施的兼职诈骗,应保留招聘页面、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资金跨境流转特征提示需关注资金流向核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