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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APP诈骗学员3.5万元被判赔偿

【标题】婚恋APP诈骗学员3.5万元被判赔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场景中学历提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员工的婚恋对象李某。对方以帮助提升学历为名,诱导其下载涉案APP并缴纳培训费用。初期通过返还小利获取信任,后以需支付保证金为由要求转账约3.5万元。APP因涉嫌违法犯罪被下架后,李某失联。张某某留存短信截图及转账记录主张权益。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婚恋对象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学员自主交易,APP已下架无法追责。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身份冒充及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公司仅提供APP注册协议。经审查,发现APP运营主体与公司不符,且存在诱导充值行为,但无法证明公司直接参与诈骗。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判令退还培训费用2.8万元并支付违约金5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关于平台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以学历提升为名的诈骗套路,保留电子证据及时报警。平台应加强审核,避免成为犯罪工具。维权时需证明对方身份虚假及自身损失,建议优先刑事报案。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