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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投资理财被骗3.5万元APP截图成关键证据

【标题】张某某投资理财被骗3.5万元APP截图成关键证据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男,32岁,个体经营者;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在线教育培训。本案为一起因虚假投资理财引发的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李某某,对方以学历提升为由推荐所谓'稳赚不赔'的理财项目。公司通过电话和微信多次承诺年化收益达20%且零风险,诱导张某某下载名为'学金宝'的涉案APP。APP被国家网信办通报后,张某某发现平台无法登录,遂报警并申请仲裁,主张被要求输入手机验证码后转出约3.5万元投资款。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虚构教育培训资质,以高收益诱导转账构成诈骗;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转账前已告知风险,且要求验证码属于常规风控措施。争议焦点在于涉案APP是否具有合法资质、验证码要求是否构成诈骗手段及电子证据证明力。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等证据。被申请人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要求双方就验证码使用场景进行说明,最终结合APP下架时间线及通讯记录认定被申请人存在诱导性宣传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张某某投资款3.5万元,并赔偿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被申请人需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投资者需警惕'学历提升'等名义的高收益骗局,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理财业务。遭遇诈骗时应第一时间固定微信转账记录、APP截图等电子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要求输入验证码的转账操作,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因信任对方而造成损失。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