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对象诱导付费被认定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对象诱导付费被认定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为婚恋平台虚假宣传引发的教育培训退费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后被添加QQ好友,对方冒充女性用户以恋爱名义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教育培训APP。APP内宣称可提供高薪技能课程,要求张某某通过现金交付方式支付3.5万元培训费。期间对方多次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查看课程内容,后APP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强制下架,张某某无法获取约定服务且被要求转账至私人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资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课程由第三方机构实际运营,且张某某未按约定完成学习任务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截图、APP界面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平台合作协议。仲裁员结合APP下架公告及第三方调查报告,认定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下载行为,但未完全证明其直接参与诈骗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已支付培训费用2.8万元,驳回其余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赔偿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对注册用户身份审核负责,警惕以恋爱为名实施的教育培训诈骗。建议用户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立即报警,避免因屏幕共享泄露个人信息。平台方应加强技术监管,防止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