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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虚假培训平台骗转虚拟币遭追偿

【标题】老人被虚假培训平台骗转虚拟币遭追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教育培训名义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自称教育局工作人员的账号,被诱导参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对方以可办理教育资质为由,要求其通过虚拟币钱包转账3.5万元培训费,期间多次通过电话催促缴纳。张某某按指示完成转账后,发现该公司实际为无资质的虚假培训机构,且相关账户已被平台封停。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政府合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且已提供培训服务,拒绝退款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转账记录及通话录音,确认涉案账户存在频繁异常登录行为。公司未能出示实际培训服务证据,申请人提供的虚假宣传截图与资金流向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未实际履行的3.5万元培训费用,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分析启示】警惕以政府名义推销的虚拟币转账骗局,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虚假平台应及时向网信办和公安机关举报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