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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被冒充客服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被冒充客服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购买教育培训服务,因账户冻结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注册后,接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陌生来电。对方以征信异常为由,谎称可通过缴纳培训费用修复征信,诱导张某某下载指定APP并转账至对公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支付约3.5万元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无法提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客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否认存在虚假身份及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转账记录、通讯凭证等证据。张某某提交了银行流水及APP对话截图,证明对方使用虚假身份及诱导转账行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但主张部分费用已用于课程服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征信修复事实、诱导转账等违规行为,但因张某某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对方系公司员工,故判决返还部分款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证据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客服身份,警惕征信修复骗局。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验证,避免被用于诈骗。转账前务必确认对方账户真实性,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