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虚拟币被骗招聘平台被追责
【标题】求职者虚拟币被骗招聘平台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求职,因虚拟币转账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招聘平台注册求职,接到自称HR的电话称需缴纳培训费。对方要求通过某虚拟币平台转账约3.5万元,承诺入职后返还。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平台账号失联,无法追回资金。事后发现该平台并无真实培训业务,对方身份存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冒充HR实施诈骗,要求返还虚拟币款项。公司辩称转账系双方自愿,属虚拟资产交易,且未签订正式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APP内转账截图及平台虚假宣传页面。公司仅出示平台注册协议,无法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虚拟币转账与招聘服务的关联性及身份真实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虚拟币转账款项,并处罚金2万元,认定其存在冒充身份及虚构服务的双重违法情形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伪造证件行为;《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虚假宣传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要求虚拟币转账的招聘陷阱。涉及资金往来需保留完整证据链,发现诈骗及时向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