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遇征信修复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学生遭遇征信修复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上的商家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本案系网络购物诈骗纠纷,争议焦点为诈骗行为的认定及责任划分。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购物平台上购买电子产品时,遭遇自称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工作人员'的骗子。对方通过电话称其征信存在不良记录,需支付3.5万元进行修复,否则将影响贷款和就业。在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及手机验证码过程中,骗子诱导张某某通过APP截图确认'资金安全',并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查看所谓'修复流程'。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按指示将3.5万元现金交付至指定账户,后发现系诈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商家存在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的行为,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申请人辩称已尽平台审核义务,且张某某未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征信修复业务,存在自主判断失误。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与骗子的通话记录、购物平台APP截图、转账凭证及报警回执。被申请人对通话记录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商家资质公示情况及风险提示内容,认定平台存在审核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商家构成诈骗,平台因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裁决商家退还全部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平台承担30%的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则
【分析启示】网络购物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虚假服务,遇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验证码等敏感信息时应立即终止交易。平台应严格审核商家资质,完善风险提示机制。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存通话记录、APP截图等电子证据,避免错过紧急止付窗口。